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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市政处]

黄山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社会服务承诺

1、全面普查维护维修每月进行1次,保证路面无明显突出坑洼现象,排水管道无明显突出淤积堵塞现象,路灯正常亮灯:接通知后,15工作日内完成。

2、根据季节变化,适时调节亮灯、熄灯时间:
冬季17:3~5:30亮灯;夏季19:30—5:00亮灯。

3、主次干道亮灯串达到95%以上,个别不亮灯接通知后1—3日恢复。

4、加强路政管理日常巡查,及时发现制止擅自挖掘道路、施工占道行为。

5、及时维修损坏路灯杆线、窨井、雨水井盖,发现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
6、公开办事程序,限时办理管辖市政设施使用手续,依据标准收取规费。申请受理后,资料齐全,10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
法人代表:汪秀林 监督电话:251367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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