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园林局]
黄山市园林局
社会服务承诺
花坛、绿地管理:
1、养护管理工作做到全年修剪次数不少于5次,并应时应季松土、施肥、浇水。
2、病虫防治工作做到接电话后2小时对求助地点和所需情况进行勘察并及时开展工作。
广场、公园、游园:
3、治安管理做到持证上岗,维护公共设施,禁止打架斗殴、聚众赌博。
4、环境卫生管理做到全天保洁,每日8时前完成垃圾清扫和中转处理工作。
5、摊点管理做到守法经营,夜市摊点夏季6时、冬季5时进场营业:
6、车辆停放管理做到划定停车处,停放有序,规定收费。
园林山场及行道树:
7、护林防火工作做到做好一切应急措施,井随叫随到,时限在接电话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,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。
8、山场及行道树管理工作做到及时砍掉山场死树和修剪行道树枯枝,需占用山场和砍伐、移植树木者,削欠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即下达能否办理的意见书及相关费用通知单。
法人代表:耿晓军 监督电话:23178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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